泰兴住房公积金1月1日起,随时办理提取偿还住房贷款!

  • 时间:2018-12-06 17:32 编辑: 来源: 阅读: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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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磅消息!明年1月1日起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可随时办理;而且提取的资金将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账户!近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新政策具体有哪些?与老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贴心

重磅消息!

明年1月1日起
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可随时办理;
而且提取的资金
将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账户!


近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
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



新政策具体有哪些?
与老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贴心的小编都为你们打听好了~

变化一
直接转入职工银行卡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在申请提取偿还商贷时,可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职工银行卡。

解读:
之前:所提取资金必须直接转入银行还款账户,不得转入职工银行卡内,由银行直接进行操作冲抵职工贷款本息。
新政:为方便职工,进一步减少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规定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银行卡内,由职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灵活选择偿还方式,增加职工自主支配权。

变化二
随时提取
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随时提取,不受当年应还贷款本息额的限制。

解读:
之前:职工只能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提取资金不能超过一年应偿还本息额度。
新政:为减轻职工偿还贷款压力,增强还款资金流动性,降低职工家庭债务杠杆水平,现规定符合提取的职工可随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提取手续,所提取资金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即可,也不受一年的贷款本息额的限制。


还有这些你要了解

1、提取还贷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月缴存额的12倍余额。
解读: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该条规定延续之前的政策规定,提取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仍须保留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
2、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解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用于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专属资金,必须用于住房消费,不得挪作他用,因此规定职工提取的资金即使转入职工银行卡内,也应当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3、最后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以及其它未涉及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解读:《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只涉及按年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规定的调整,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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